深康佳A拟将旧改主体争议提交仲裁
2014年03月03日 09:5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康佳A公告称,公司董事28日通过议案,同意康佳集团将“康佳集团是否有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的争议提交深圳市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争议源于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于2012年11月发布的公示,彼时确认康佳集团作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但2013年8月华侨城集团公司提出反对意见后,旧改办公室提出暂停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相关流程手续,待华侨城集团公司和公司双方妥善商议解决方案后,再对该项目进行处理。随后该项目城市更新手续暂停至今。
公司称,如果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认定本公司有权作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则由本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如果裁决认定本公司无权作为该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则由本公司和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双方协商形成的合作开发方案,另行补报合作开发资料,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项目用地的受让手续。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