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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外林:尽快推出QDII2 广东上海可先行先试

2014年03月11日 10:51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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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证监局局长谈资本市场发展

    ■两会报道组 朱宝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王明伟,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昨日就资本市场发展建言献策。王明伟表示,目前我国资产管理业务或会增加银行隐性风险,相关监管标准亟待规范,建议修改信托法,统一各类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监管规范。侯外林建议,尽快推出QDII2,起步阶段可以在广东、上海这些地方先行先试。

    侯外林表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推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方便相关受损的投资者索赔。

    “这些年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老鼠仓’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调查、处罚及移送的内幕交易案件大幅度增加。但是,对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困难。”侯外林说。

    “一些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理以后,一些投资者想诉赔,出现一些索赔的情况,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大部分起诉未获得法院受理。”侯外林称。

    鉴于此,侯外林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应尽快推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方便相关受损的投资者索赔,让这类违法违规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王明伟表示,资产管理业务不仅是各类经营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居民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之一。当前资产管理市场存在四方面现象: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大资管时代已经来临;二是业务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三是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目前不顺畅,各类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准入门槛、监管标准、投资范围和信息披露等要求不尽相同;四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大部分属于融资类业务,是银行信贷业务的延伸,客观上可能会导致银行隐性风险的增加。

    他建议修改信托法,统一各类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监管规范。加强投资者保护,建立适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的标准体系。加强监管协调,在现有分业监管基础上,解决割裂市场、行业分割的局面。

    此外,侯外林建议,尽快推出QDII2,一方面可以扩大内地投资者投资范围,另一方面也可以堵塞监管漏洞,及时防范和化解一些潜在的风险。

    “虽然QDII2没有正式推出,但是在部分地区,个人投资者通过各种不正当的、不规范的方式投资境外证券,特别是投资港股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存在。与其采取堵的办法,还不如采取疏的办法。”侯外林说。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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