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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老鼠仓案今早宣判 马乐获刑3年缓刑5年

2014年03月28日 16: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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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2日的报道

  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博时基金旗下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今天上午10时在深圳中院宣判,马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悉,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全权负责投资基金投资股票市场,掌握了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某”、“严某进”、“严某雯”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万余元。

  2013年7月17日,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一审开庭时,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马乐无视国家法律,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应当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乐目前具有一个法定情节和一个酌定情节。”公诉人表示,马乐主动从美国返回国内向公安机关投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实,表现出了悔意态度,马乐如果在一审宣判前,依然保持目前的良好的认罪态度,依法可以认定马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马乐主动表示愿意退回所有的非法获利,属于刑事诉讼法上的酌定从轻情节。宣判时,法官表示马乐自首认罪态度好,且主动退回违法所得。 记者 沈婷婷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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