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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最严限炒令”为操纵股价提供可能

2014年04月01日 11:28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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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为了配合IPO制度改革,也为了打击市场的疯狂“炒新”行为,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由于对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都进行了限制,并且监管部门还可能采取两次停牌措施,这两个通知也被解读为“最严限炒令”。

  但“最严限炒令”存在的缺陷日益凸显。其一,新股价格更容易被操纵。沪深交易所均规定两个20%的强制性停牌红线,即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以及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等,只要开盘竞价与盘中股价上涨触及20%,即被停牌,这就导致新股脉冲式上涨后就会触发停牌的条件,进而为大资金操纵股价提供了可能,这两条规定也是导致众多新股纷纷出现“涨停”的根本原因。其二,操纵新股价格无需多少资金。深市挂牌新股频频产生数秒内即“涨停”的现象,一只新股挂牌首日,交易时间不过数秒钟,既不利于中签投资者套现,也不利于其他投资者买进。而且,因为交易时间短,新股换手不充分,也为其后的走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更严重的还在于,“秒停”现象还导致操纵新股价格无须动用较多的资金。其三,更有利于机构套现。股价因为出现秒停现象,许多中小投资者中签后却遭遇到新股卖不出去的尴尬,但龙虎榜数据显示,19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主要卖出席位中,几乎都有机构身影,且大部分新股的卖出机构数量都在3家以上,像楚天科技上市当日前五大卖出席位全部来自机构。中小投资者卖不掉,机构却卖得欢,形成如此强烈反差的原因,主要在于机构具有交易通道上的优势,而这方面中小投资者完全处于劣势。

  显然,新股价格易被操纵、交易上的不公平等,是“最严限炒令”的软肋。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以为,一是安排新股集中上市,同一交易日更多新股挂牌有利于分散市场资金;二是将两个20%均放大到30%,涨跌幅扩大后,股价被操纵的难度无形中会增加,中签投资者卖出难的问题亦会迎刃而解。曹中铭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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