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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人士称证监会处罚无误 杨剑波"翻案"或徒劳

2014年04月04日 07:3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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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杨剑波状告证监会案的所组织的团队堪称资本市场的最强律师阵容,其代理律师李江曾代理过通海高科欺诈发行股票案、科龙案、银广夏案等诸多股市大案,还曾在2000年的海南凯立状告证监会一案中一战成名。虽然在庭审现场,气氛完全被杨剑波这一方所左右,但各方观点都认为,杨剑波想“翻案”恐怕并不容易。

  ◎法学人士

  证监会处罚无误

  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为乌龙指事件翻案也引发了多方人士的热议。多数人士分析认为,杨剑波想要翻案并不容易。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光大乌龙指发生期间发生程序错误,其在内幕信息未公开之前应该拒绝交易,而不应该反手交易,违反公开交易原则。他认为,因为法律上对这些交易做法没有如此详尽的规定,很多机构过去都会采用光大期货市场套利的类似操作,但这实际上是有问题的。一方面可以买卖期货,一方面又可以对冲,触犯了投资者利益。目前只能依靠证监会的监管来限制这种行为。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表示,从庭审直播来看,杨剑波缺乏有力度的证据和观点,延续之前结果的可能性比较大。对杨剑波提出证监会用账面浮盈来认定盈利一说,许峰认为,具体计算可能有争议,但是内幕交易的定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种情况证监会必须履行职责,才可以保证市场的秩序,维护投资者利益。

  ◎专家

  内幕交易事实确凿

  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基于光大乌龙指事件的恶劣影响,以及在该事件中光大证券内幕交易事实确凿,因此,杨剑波要“翻案”将是徒劳的。更何况就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事,光大证券已回应称,对于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所作的行政处罚,公司无异议。光大证券同时表示,杨剑波已从公司离职,其个人言论不代表公司意图。所以,杨剑波恐怕难有胜诉可言。

  但与此同时,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案仍然有积极意义。而且其积极意义远远超出了该案件本身的胜败,甚至超出了该案件之外。那就是对监管者的责任追究问题,由谁来对监管者行使监管之责。

  ◎网友

  杨剑波或成牺牲品

  针对这一事件,微博用户和股吧股民都极为关注。有网友吐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乌龙指事件中,杨剑波就是一个牺牲品,不可能为了保全他一个人而牺牲整个光大的利益,所以,杨剑波就只能认倒霉了。”

  另有网友表示,看了庭审现场双方的表现,原告方优势明显,证监会方面派出的代表简直弱爆了。

  新浪微博认证用户胡俞越认为,72.7亿元“乌龙指”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内控与风控的缺陷,对内幕交易的判罚是否合理成为本案双方争议的最大焦点。股吧里一则发言称,“杨剑波使用高频率套利系统获利,造成乌龙指事件,对广大股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就算是错单也要负责任的。错手杀人,是要判刑的!证监会对杨剑波判了终身禁入是死刑,重了一些!”还有股民戏称,“开户虽易,解套不易,且割且珍惜”。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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