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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屡教不改 金谷源再遭深交所谴责

2014年04月04日 10:5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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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莉雯

  金谷源曾因信披违规多次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董事长及多名高管遭处分亦成为“家常便饭”。近日,深交所网站再度挂出对金谷源及其董事长的公开谴责处分,原因仍然是信披违规。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2年1月13日,昆山宏图实业有限公司因借贷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借款人民币9971.29万元并判令公司赔偿自借款发生之日起的利息损失。河北高院于2012年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归还昆山宏图借款7391.66万元及损失369.58万元。

  但一审判决后,昆山宏图不服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者于2013年2月4日受理此案并于同年4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令金谷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昆山宏图9971.29万元及利息。去年8月30日河北高院向金谷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深交所认为,金谷源在2012年年初涉诉后,直至2013年12月7日才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公司前述重大诉讼事项。在此之前,公司对重大诉讼事项未能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亦未在2012年度及2013年度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拖延了近两年才公布相关事宜,深交所表示,金谷源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路联亦违反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故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以及路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记者进一步查阅深交所处罚记录发现,金谷源自2001年至今在深交所留下的“案底”多达七起,路联、钱少敏、秦文平等多名高管多次遭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

  细看当时深交所对金谷源下发的处分决定书,公司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多起关联交易、财务报告披露等方面均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尽管多次被深交所给予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但公司依旧不改“我行我素”。

  (王莉雯)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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