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被责令追回资金
2014年05月23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间,宏磊股份(002647)公告称,公司5月2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文件。因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浙江证监局责令宏磊股份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据该决定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宏磊股份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经核实,浙江证监局发现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2013年累计占用资金为83301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为10917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责令宏磊股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计算截至今年4月30日被占用的资金余额,于今年5月27日前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曙光)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