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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IPO承销违规遭警示 股民:别留下把柄

2014年05月27日 07: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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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7日讯(记者邢晓宇)昨日晚间,东吴证券(601555)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日,东吴证券因公司在承销上海良信电器项目过程中,资本市场部的杨庆林、池梁在询价敏感时间段与某个人投资者电话联系,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投资产品参与报价并获得配售。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称,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问责,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风险。

  事实上,东吴证券并不是最近唯一一家在承销过程中违规的机构。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上周五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曾通报新股发行承销检查结果处理情况,涉及我武生物、良信电器、炬华科技、天宝重装、慈铭体检、天赐材料等6家新股,违规行为涉及东吴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东北证券四家券商,2家发行人和6名个人。其中对东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的杨庆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的池梁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强调,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监管转型的要求,更加突出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发行人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销商应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保证询价、配售的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不过,在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东方财富网及新浪股吧时发现,针对东吴证券被警示一事,有股民表示不看好,“这处罚力度真‘大’,提示投行和相关利益人以后不要留下把柄就是了”。与此同时,也有股民称赞,有股民表示,“市场监管终于向新股发行体制动刀了!中国A股有希望了!”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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