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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售“荐股软件”属非法行为

2014年06月28日 10:30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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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针对日前社会上泛滥的“荐股软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指出。

  近日,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有7人非法买卖荐股软件被抓获,累计销售金额达1200余万元。

  张晓军表示,“荐股软件”是指具备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价格预测、买卖时机建议等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终端设备。向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接受证监会的监管。

  张晓军指出,对于依法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理性的投资心态,只接受合法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发现以销售“荐股软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乔誌东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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