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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责任人为南纺股份造假案埋单

2014年07月08日 09:21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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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对于南纺股份造假案的处罚还在继续,昨日,证监会公开的最新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南纺股份原董事长单晓钟被判定为证券市场终身禁入者,另两位原任高管丁杰、刘盛宁也被禁入,与此同时,13名责任人为南纺股份造假案埋单。

  这起持续时间长达5年,涉及金额高达3.44亿元的财务造假浮出水面,证监会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南纺股份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27.39%、151.22%、962.40%、382.43%和5590.73%。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上述年份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2006年至2010年,南纺股份累计虚增利润高达3.44亿元。

  由于造假时间长、牵扯数额巨大,市场上把南纺股份称为“国企上市公司近十年造假第一股”,证监会决定,分别给予南纺股份和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等12名责任人警告以及5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胡海鸽、周发亮等5人因已过行政处罚时效,不再行政处罚。

  同时,证监会认定单晓钟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丁杰、刘盛宁也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目前,因私设“小金库”,侵吞、私分南纺股份2亿多元资金,单晓钟、刘盛宁、丁杰等6名高管人员被判刑或处理,其中,单晓钟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20万元。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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