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今年以来新三板6家公司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4年07月22日 08: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本报记者 顾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1日公布,今年以来,共对6家挂牌公司、4家主办券商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它们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年度报告调整会计科目或重新审计后未披露前期差错更正、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按关联方事宜决策及披露、年度报告大面积遗漏必备内容、在年度报告中使用未定稿审计报告、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等。从类型上看,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个别挂牌公司也存在公司治理违规。

  近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中航新材、中控智联这两家年报披露存在问题的挂牌公司及其主办券商一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两家公司的年报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要求。中航新材的主要问题是年报披露形式规范性较差,多个章节出现遗漏应披露信息的现象。中控智联的主要问题是2012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审定数据不一致,且未及时更正。目前,对部分挂牌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尚在进行中,如股转系统决定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将及时向市场发布。

  股转系统表示,上述两家公司所出现的问题均属于信息披露的形式规范性问题,情节较为轻微。对于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除监管措施外,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对于信息披露屡次违规,情节严重的行为,将按规定实施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将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