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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政将进入实操 5家公司备受煎熬

2014年10月20日 10:01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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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随着沪深交易所退市配套规则的发布,新一轮退市制度从政策层面到具体实操阶段的整体规则已经完善。有接近监管部门人士透露, 对企业实行新老划断,已处罚过的欺诈造假个案将不受新规的约束。

  与此同时,退市新政中明确要建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并指出应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按照现行规则,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得出,5家目前处于暂停上市状态下的企业,最有可能成为退市新政下第一批离开资本市场的公司。

  5家公司离退市

  仅一步之遥

  多年以来,A股市场因缺乏严格完善的退市制度,被投资者屡屡诟病。“只进不退”让一批业绩持续亏损或有严重违规造假行为的垃圾股招摇于世,更有甚者,以“重组”之名被游资大肆炒作。

  本轮退市新政,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方面对现有的退市指标作了全面梳理,并按照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分别作了归纳列举。

  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则,“三年连亏”依然是暂停上市的主要条件。从ST公司半年报情况来看,沪深两市的风险警示股票(ST、*ST类股票)共有49只,其中有30家今年上半年出现了亏损,*ST国恒、*ST超日、*ST二重、*ST武锅B以及*ST凤凰5家上市公司则处于暂停上市状态,这意味着如果上述公司今年继续亏损,则有可能被交易所强制退市。

  财务数据显示,除*ST凤凰、*ST超日存在保壳可能外,另外三家公司则状况不佳,*ST二重目前债务压顶,上半年巨亏近十亿元,*ST国恒自曝伪造资金监管协议,挪用募集资金,上半年也亏损2140万元,*ST武锅B则预告称,公司前三季度预亏7500万元至8500万元。

  此外,半年报中业绩亏损幅度较大的还有*ST新民、*ST东力、*ST三鑫、*ST仪化、*ST东数等个股。这些企业在2012年、2013年年度已连续两年亏损,且今年中报、三季度业绩预告继续亏损甚至亏损有所扩大,如果其年底仍不能扭亏,将面临暂停上市的命运。

  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旦未来退市真正的实现市场化、常态化,这些企业有可能迅速面临被市场和被投资者“用脚投票”,毕竟上述企业短期内主营业务出现逆转的可能性很小,拟通过剥离亏损资产、收购并购等资本运作实现公司恢复上市的运作成本较大,且存在一定变数。

  对于退市企业重新上市的问题,证监会要求交易所要制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具体规定,在条件、程序、信息披露、交易安排等方面,区分主动退市公司与强制退市公司,以及强制退市公司所触及强制退市指标的不同作出差异化安排。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这涉及到上市规则的重新调整,退市企业重新上市标准基本与IPO趋同,其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等多项指标都需全面符合重新上市要求,但是否核准其重新上市,则交由交易所判断,无需经过证监会审核并再走一遍IPO排队程序。

  已处罚企业

  将不受新规约束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退市新政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落实《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长期以来,欺诈上市是A股造假有恃无恐的重要因素。随着稽查手段的逐步升级,近年来也出现了万福生科、南纺股份等造假上市的案件。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了市场三公原则,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已经成为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有投行人士表示。

  该投行人士认为,由于会计造假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有上市公司愿意铤而走险的进行欺诈发行。

  以南纺股份为例,2006年至2010年期间,南纺股份连续业绩造假,累计虚构3.44亿元利润,公司及12名责任人却因此只被罚款153万元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将之归结于规范、规条跟不上形势。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新退市制度方案是一个正常的制度建设,清除造假上市的“害群之马”,使得上市公司有个淘汰机制,对A股市场无所谓利好或者利空,但从长期来看,对股市的稳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市场关心的,已经查处的欺诈上市和信息披露违法案例,此次退市新规能否适用。

  上述接近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指出,实行新老划断,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退市新规实施,即11月16日之后触犯退市制度的造假公司则会被强制退市,而此前已经处罚过的上市公司则不受退市新规约束。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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