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A股市场“二八分化” 呼唤更多期指产品

2014年11月03日 11: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进入7月以来,A股市场经历了一轮牛气冲天的上涨,上证指数从2000点一线,到10月31日已突破2400点大关,达到2420.18点,涨幅超过20%,领涨同期全球股市。与此同时,金融期货市场的改革步伐加快,降保证金、扩持仓限额等举措不断出台,市场效果良好,社会反映积极。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措施虽然及时,但还不过瘾,也不能满足市场与日俱增的风险管理需求。”业界呼吁,在市场出现大规模行情的同时,应尽快推出更多股指期货产品,比如中证5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推进股指期权、迷你期货等产品设计,以符合当前市场和投资者避险需求。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便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

  二八分化 避险工具受限

  “我的股票账户利都是创业板股票,我上周想要对冲这些股票的风险,但沪深300股指期货又是上涨的,这让我很为难。”一位营业部大户王先生对记者表示,沪深300指数涨幅达到1.6%,而中小板指下跌0.2%,创业板指下跌0.82%,出现了明显的“二八分化”。

  “像上周五这样的行情,就实实在在体现出股指期货产品不够用。”王先生说。不少业内人士也反应,随着市场行情的逐渐展开,后期大盘股、中小板、创业板之间可能出现分化,光有一个沪深300股指期货,显然是满足不了风险管理的需求了。

  自2010年4月16日上市以来,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交投活跃。上市至今,总成交5.29亿手,总成交金额391.5万亿元,日均成交48.79万手,日均成交金额3606亿元。从单个产品的交易量来看,沪深300期指已成全球第四大股指期货产品。股指期货上市前后对比来看,沪深300指数波动率下降了40%,涨跌超过2%的天数分别下降了59%和59%。股市波动极值范围大幅缩小,上市前后四年间沪深300指数单日最大涨跌幅比上市前分别下降了45.96%和31.73%,系统风险明显下降,单边市特征显著改善。

  “这段时间市场的走势已经可以证明,股指期货不会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现在正是推出更多产品,满足各种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有利时机。”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沪深300股指期货单一品种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从国外的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来看,股指期货品种也经历了从单个逐步到多个品种的延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还开发了迷你股指期货等品种。目前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运行已达四年,交易量业已位居世界前列,以其在定价效率、运行效率、风险控制有效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多方面的表现来看,市场已相当成熟稳定,推出各板块的股指期货新品种时机已然成熟。新“国九条”强调要逐步丰富股指期货品种,为股票市场发展完善提供新契机,必将推动股指品种体系的完善,将极大满足市场需求,进而帮助投资者有效对冲股票市场风险。

  广发期货副董事长肖成表示,当前应该进一步丰富股市上不同板块对应的指数,比如中小板指数期货指数、创业板指数期货指数等。

  “可以考虑优先推出反映中小企业股票指数走势的中证500指数期货,一些基金公司、ETF等也有避险的需要。”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说。

  与此同时,专家表示,大的趋势更应该是由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更丰富、更个性化、更针对性的理财产品,特别是具有稳定收益与较低风险的结构化产品,为散户提供间接投资和分享发展的渠道。“但要提供丰富的产品,也必须有一个基本的产品序列为前提。”

  期权、迷你产品需求强烈

  作为重大的制度创新,期权备受市场关注,不仅可以更加灵活的化解转移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风险的工具,还可以充分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据了解,目前股指期权已经完成仿真交易、做市商、会员单位的测试工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场内期权产品的推出将使金融机构能以更低的成本更容易地构建结构化产品和相关的ETF产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帮助结构化产品获得市场认可。在欧美成熟市场,金融机构普遍使用期权开发结构化产品,大量的结构化产品和ETF满足了投资者多层次收益和避险的需求。

  以美国股指期权市场为例,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编制了基于S&P500指数备兑看涨期权策略的Buy-Write Index(BXM),主要用于衡量通过持有S&P500指数的股票现货组合并每月卖出一个看涨期权所获得的收益水平。该指数一经推出就获得投资者的欢迎,市场机构纷纷推出了和该指数相关联的结构化产品和交易所挂牌产品。其中,PowerShares S&P 500 BuyWrite Portfolio是此类产品中最大的一个,资产规模已接近10亿美元,2012年该产品相对S&P500指数的超额收益基本保持在10%以上,获得市场认可,满足了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的需求。我们可以借鉴海外经验,由机构推出丰富的结构化等理财产品,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化零为整,发挥机构的专业特长,代散户投资避险,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除了对期权抱有较高期待之外,多数业内人士还呼吁推出包括迷你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等。

  “由于现存的股指期货乘数太大,不能够完全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避险需要,可以考虑推出股指迷你期货。”胡俞越表示,“目前股指期货这个大合约已经成功站稳脚跟,此时推出小合约,两者并行不悖。”

  迷你型期货合约作为期货标准合约价值的一部分,在保留期货交易杠杆特征的同时,仅要求较低的保证金和交易费用,从而缩小了投资者参与成本。针对中小投资者,迷你期货合约在节约交易成本的同时,可提高投资者交易的灵活性,使投资者可对其投资组合进行细小调整,以便于满足风险管理需要和投资需求。

  据了解,目前香港地区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美国的标普指数期货都已经推行大合约与小合约并行,且大合约规模一般为小合约的5倍。此外,从运行情况来看,小合约表现更加活跃,也比较适合中小投资者参与。

  适当性制度期待优化

  自去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以来,围绕“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思想,允许“有资金、有知识、有经验”的客户参与金融期货交易,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效阻止了中小散户盲目参与,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自适当性制度自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不少“接地气”的效果。肖成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予以正确引导;其二、逐步优化市场投资结构,自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机构客户、专业机构客户参加交易占比已经明显得到提升;其三、可以成为市场监管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出发点,为其充分揭示风险。

  “适当性制度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一些对市场认识不清、盲目参与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的保护。”方世圣表示。

  不过,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更多有经验、有风控能力的投资者也希望更多地使用股指期货,这也对当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出了优化的需求。

  “股指期货推出时,由于合约规模较大,要求50万元开户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股指期货的不断下挫,50万可用资金硬门槛显然不再适用,这样不仅限制了部分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也限制了市场规模的发展,也制约了市场流动性。”胡俞越表示。

  肖成认为:“动态调整股指期货资金参与门槛是有必要的。”随着参加金融期货投资者风险意识的逐渐提高、高净值客户增加以及财富的不断积累,不同投资者对参与股指期货的门槛也提出了不同要求。并举例说明,股指期货硬性参与门槛为50万元,将一些有多年交易经验、已经充分认识市场风险但资金不足的投资者拒之门外。

  不过,也有声音认为,动态调整股指期货参与门槛不切实际,会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由此,方世圣建议,可以适当降低参与资金的门槛。并建议去证券营业部做投资人资金量的调查,分析投资人账户资金情况,进而再确定合适的参与股指期货资金门槛。

  “50万元的股指期货开户资金门槛太高,30万元、20万元甚至更低资金门槛要求都是可以的,让金融创新的成果惠及更多投资者,进而进一步提高金融期货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能力,但前提是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胡俞越还建议,不只是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未来即将推出的期权都可以适当地调低参与资金门槛要求。

  胡俞越同时建议,在保证投资者有公平投资机会的基础上,可以在资产管理等涉及期货投资的创新产品上标明风险级别,充分揭示期货交易特征和风险,引导市场将恰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

  此外,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专业化市场,对参与者自身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在降低可用资金硬门槛的同时,也应注重提高投资者经验、知识方面的参与要求,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可组织投资者进行金融期货基础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规定投资者投资经验要求,以引导客户深入了解股指期货产品特点,了解市场风险,进而推动投资者审慎参与。”胡俞越说。

  “可以在适当调整股指期货资金参与门槛情况下,将原本在综合评估满分中占据一半分数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当下调,并适当提高相关投资经历、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要求。”肖成表示。实习记者 马爽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