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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方案初稿完成 证监会拟月底前上报国务院

2014年11月28日 2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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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陈康亮)针对备受关注的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在京表示,目前证监会已牵头完成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部分保荐机构、专家学者及工作组成员单位意见,拟于11月底前上报国务院。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在各国证券市场存在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制度。注册制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的理念,中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采用的核准制则是由证券监管机构核准股票发行。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而根据中国官方的事后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人大法工委、高法院等单位参加。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口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还权市场,但绝非简单的“登记生效式”;注册制改革要真正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但绝不能理解为登记备案即可生效,也绝不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将放松监管职责,证监会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有分析人士指出,资本市场作为直接金融的高效平台,此前由于审批制导致效率不高;而考虑到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方式,有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防范和分散国内金融风险,具有全局性的意义,该政策已日渐引起官方的重视。

  事实上,在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

  此后的一周内,多名证监会的高层分别已在不同场合谈及注册制改革。

  11月22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亦在介绍下阶段证监会工作方向时提出,结合《证券法》修订工作,抓紧研究提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

  11月27日,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参加财经年会时透露,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注册制改革方案,改革创业板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推动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指出,不论是制度建设层面,还是市场基础层面,目前中国A股都已符合注册制推行的客观条件。然而,由于《证券法》仍需通过多次人大会议审议才能走完正常的修改程序,一般认为可能要到2015年下半年才能为注册制改革的推行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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