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炒股暂不征税
2014年12月19日 15:3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明年1月1日起,除两种情形外,股权转让所得收入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前日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七类情形被界定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对于这七种股权转让行为所得,办法规定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J201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