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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湖北证监局处罚三峡新材不予申辩

2014年12月22日 10:3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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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曾灿

  三峡新材(600293)去年被证监会稽查一案目前已有定论,公司12月20日公告,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因虚增利润被予以行政处罚。

  2013年10月,三峡新材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的立案通知,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湖北证监局日前向三峡新材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该公司2011年、2012年年报记载不实,其中2011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7542万元,2012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1566万元。

  根据上述告知书,湖北证监局拟对三峡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及罚款。三峡新材方面已公开表示,对于上述处罚事项,公司已决定不进行陈述、申辩及听证。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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