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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参与新三板相关业务通知发布

2014年12月29日 09: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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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新三板相关业务的有关通知》。通知提出了六点明确事项。包括明确证券公司在新三板开展推荐业务的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的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要求;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转让股权的要求;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合规风控管理、分类评价的要求;要求全系统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监管体系。

  通知还明确,证券公司可以在证监会批准下,试点质押式回购的相关业务,支持QFII、RQII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无需证监会出具监管意向书,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新三板募集资金,发行可转债等。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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