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险企将可发行优先股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6月11日,保监会召开2014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发布会。保监会财会部财务监管处副处长郭菁表示,2014年,保监会大力推进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完成了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的研发工作;同时,强化资本约束,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偿付能力风险,行业偿付能力稳步提升。
2014年末,保监会顺利完成了偿二代17项主干监管规则的研制工作,并于2015年初正式发布,同时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2014年险企资本溢额
增加3199亿
郭菁称,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制度日臻完善、行业风险意识逐步提高的情况下,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上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下降。2014年末全行业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产险公司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寿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中,除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其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均处于充足II类。
二是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受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本市场向好、公司外部融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
三是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
险企资本补充渠道
大幅拓宽
郭菁称,2014年,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由“资本分级、资本工具、公司资本管理、监督检查”组成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丰富了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此外,保监会积极与有关部委沟通,开拓新的资本补充渠道。一是与央行联合发布了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二是研究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三是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海外发行资本工具。
2015年,保险行业已经进入偿二代过渡期,郭菁表示,保监会将以偿二代组织实施工作为核心,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力度,防范行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