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就熔断机制征求意见 涨跌幅触发5%暂停交易
2015年09月08日 10:4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9月7日讯 记者周芬棉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即中金所)今日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所谓熔断机制,即当某指数涨跌幅达到一定值时,相关证券将被实施暂停交易的措施。依据《通知》,拟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本次熔断机制,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
【编辑: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