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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巨额索赔被驳回 佛山中院裁定不属受理范围

2015年09月09日 07:3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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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格林柯尔系创始人、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表示,已收到佛山中院关于其向海信科龙等索赔489亿元的案件裁定书,佛山中院认定他提出的5项起诉中,包括索赔489亿元的4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应予驳回,关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起诉则会继续审理。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8年1月30日,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顾雏军出狱后一直忙于为自己平反,在民事诉讼方面,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案。此外顾雏军还提出其它4项诉讼请求。今年7月22日,广东佛山中院正式立案(本报8月18日对此曾作报道)。而后不久,海信科龙回应称顾雏军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荒唐诉讼”。

  9月6日,佛山中院作出裁定认为,顾雏军在民事诉状中明确注明其提起的是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但其起诉的多个请求涉及不同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和法律程序,且经该院释明仍拒绝作任何变更。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对顾雏军的起诉先行立案受理,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此外,经审查,顾雏军的其它4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依法应予驳回。其中至于顾雏军请求489亿余元的起诉,佛山中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把已经生效判决的争议再次向法院起诉,顾雏军主张赔偿的前提应是执行依据的16个判决确有错误并被人民法院撤销,但目前该前提条件并不具备,生效判决并未被撤销。

  对此,顾雏军昨天回应称会上诉至广东高院,并称海信科龙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答辩书,而法院“不经庭审就给出了裁定”。

  京华时报讯(记者施志军)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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