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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市公司停复牌不可太“任性”

2015年10月19日 07:3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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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谈

    近期,上市公司中的停牌“钉子户”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据统计,截至10月15日,今年以来停牌的上市公司仍有逾400家未复牌,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6%,而7、8月间停牌的上市公司仍有约188家未复牌。更值得关注的是,有2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是从2014年开始停牌的。

    A股市场出现数百家上市公司停牌的盛景,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经过重新修订后,并购重组的门槛已大幅降低,客观上也为上市公司大规模开展并购重组创造了条件。

    另一方面则是上市公司出于紧急避险的需要。今年6月15日起,沪深两市开始暴跌,其惨烈程度为A股市场诞生以来所罕见,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股价的稳定,纷纷采取紧急停牌的措施来应对。此外,某些上市公司大股东由于股权被质押,一旦股价下跌触及平仓线,就可能有丧失对上市公司控制的风险,因此也采取停牌的措施。毫无疑问,这类上市公司的停牌,对于前期A股市场的稳定,对于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等,还是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的。

    必须注意的是,某些上市公司的停牌也产生诸多问题。比如,长时间的停牌,不仅剥夺了投资者的交易权,也使众多投资者错过了牛市行情下盈利的机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某些上市公司停牌或复牌非常“任性”,甚至一年内出现多次停牌、复牌的状况。如华映科技3月27日因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停牌,4月3日即中止并复牌;5月21日又开始停牌重新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6月3日复牌;7月7日又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至7月14日复牌;第四次停牌出现于8月25日,至9月1日复牌。

    另一方面,某些上市公司停牌的背后也呈现出仓促或准备严重不足的特点。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特别是后来出现的暴跌,导致某些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不得不搁浅,但为了避免复牌后股价出现补跌的状况,其又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也导致其股票出现长期停牌的现象。

    一家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甚至变成了停牌“钉子户”显然是不太正常的。其实,作为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但长期停牌甚至是变成停牌“钉子户”现象,则主要出现于近几年中。而上交所9月份累计发出的51份监管工作函中,其中约有40份内容涉及了上市公司停复牌管理的问题,其实已经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今年元月份,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目前来看,其效果还非常有限,特别是对于停牌“钉子户”以及“任性”停复牌现象更是如此。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对于上市公司的停牌问题,沪深交易所应严格审核,切实为投资者把好关,最大限度地杜绝“任性”停牌现象出现。其次,上市公司停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其三,确因需要上市公司申请延长停牌时间的,应召开股东大会并实施类别表决,大股东、大小非等应回避表决,由中小投资者决定是否继续停牌。其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终止后,可规定未来12个月内禁止再次筹划重大事项。若此,“任性”停复牌、停牌“钉子户”等不正常现象必然减少,也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的秩序。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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