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万福生科实控人股份限售承诺豁免

2016年12月29日 14: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万福生科12月28日晚公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豁免卢建之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共计1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8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93人,代表公司12.0880%股份。其中,表示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8%。

  1月21日,公司公告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建之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起,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直接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的25%。截至目前,卢建之未通过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12月9日,公司收到卢建之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函,申请豁免其履行上述股份限售承诺的相关事项。

  12月7日,桃源湘晖与佳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表决权委托书》,桃源湘晖不可撤销地授权佳沃集团作为其持有的万福生科26.57%股份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从而失去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根据相关约定,待卢建之间接持有的万福生科股份不再受法定禁售限制时,卢建之控制的桃源湘晖和佳沃集团再行协商股权转让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鉴于卢建之作出的上述承诺并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上述限售承诺解除后,卢建之如拟通过桃源湘晖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保证相应的股份受让方依法作出相应新的股份限售承诺予以替代。卢建之不再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记者 王维波

【编辑:魏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