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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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图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陈祖明表示: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图片来源: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1:09 【编辑:李卿】
房祖名涉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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