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职棒兄弟象队前日籍总教练中込伸被控打放水球案,板桥地方法院审理期间他认罪打了五场假球,法官十七日依诈欺罪一罪一罚,分别判处三至五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四年,但须向公库支付一百八十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湾职棒迄今共爆发五次假球案,共有二十二名球员被判有罪定谳,均获缓刑;另有三名球员一审被判有罪,都被判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其余案件尚在侦查审理中,没有任何球员因为打假球去坐牢。
中込伸是台湾职棒开打以来首位因打假球遭判刑的外籍总教练。除了刑事责任,中込伸接下来还要面对台湾职棒联盟的民事求偿,而因同案仍有多名被告待审,法官仍不准他出境。台湾职棒向中込伸等所有被告求偿金额,合计达三亿多元。
中込伸被检方起诉指控在前年和去年共打了五场放水球,假球集团在外野观众席以射箭标靶的海报当暗号,中込伸再配合要求,调度特定投手上场打放水球。
法院审理之初,中込伸承认仅在去年九月初打过一场假球,原因是同案被告、球员庄侑霖告诉他被黑道追杀,急需他协助打放水球,他同情庄,才予同意,之后就未再配合。直到今年六月,他才对检察官指控的五场假球“全部认罪”,并希望换取缓刑,早日返回日本。
板桥地院依一罪一罚,分别判处三月到五月徒刑,缓刑四年,合并应执行一年八月徒刑,但各罪得各自易科罚金。法官予宣告缓刑,主要是认为中込入伸是外国人,一时未查台湾法律而犯案,最后也坦白认罪,已有悔意,应无再犯之虞。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