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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公款 台湾两前高官遭重判

2011年09月30日 16: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9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2位前高官陈景峻、胡镇埔涉及诈取公款,30日被判重刑。

  陈水扁当政时期,陈景峻、胡镇埔曾分别任台湾当局行政机构秘书长和“退辅会”主委。综合中央社报道,陈景峻被控教唆胡镇埔、前“退辅会”秘书长查台传以不实名义募款,资助民代参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30日以贪污判处陈7年10月徒刑,胡镇埔则遭以贪污、违反证交法判处10年徒刑;查台传遭判处7年6月。涉案的前“退辅会”第九处前处长王成明、前副处长刘志福则分别遭判处6年和4年,另5人也获刑。

  其中陈景峻、胡镇埔、查台传、王成明并需连带追缴新台币140万元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诉。

  台检方去年间起诉该案,指控陈景峻于2007年第7届“立委”选举期间,利用行政机构秘书长职权,向“退辅会”募款,分交各党派立委参选人。

  检方指出,查台传、胡镇埔等人因担心拒绝陈景峻将使职位不保,明知“退辅会”应坚守中立,仍向该会转投资事业机构假借办理荣民(退伍军人)、眷村公益活动名义,向多个投资企业筹得140万元,并搜集不实发票制作帐册,配合陈景峻诈领公款。相关被告遭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起诉。

  胡镇埔则声称,这是政治判决。胡镇埔曾任台军“总政治作战局”局长、“陆军司令部”司令、“退辅会”主委等职。他于本月3日宣布以无党籍身份,参选桃园县第6选区“立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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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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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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