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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男子认错车杀错人 被判18年

2012年05月22日 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洪姓少年被控去年纠众与仇家相约在河滨公园谈判,却“认车不认人”误杀与仇家开同款车的无辜路过男子。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杀人罪,判处枪杀受害者的李男18年徒刑。

  法院22日公布的判决指出,洪男和吴姓男子有金钱纠纷,因此去年10月凌晨间相约在大佳河滨公园谈判。洪男有意杀人而预藏手枪,并找李男等人前往助阵。

  洪男等一行人开车到场后,没看到吴男而想离开,却正好看到一辆蓝色马自达小客车迎面而来,当下吴男又刚好打电话来,洪男便误认马自达的驾驶就是吴男。因此和李男一起持枪连续射击车子,导致车内驾驶苏男无辜身亡。

  两人犯案后逃逸,途中却接到吴男来电,才知道杀错人。警方则依现场遗留下的弹壳,循线逮捕洪男等人,受害者因遭李男开枪击中头部,经送医后仍不治。

  一行人到案后,由于洪男犯案时未满18岁,交由少年法庭审理中,另2名同行少年则被裁定交付保护管束。李男在庭讯时坦承开枪,但辩称没有杀人犯意,也不是事主,当时只是去助势。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李男犯后虽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但犯罪手法凶残,也因畏惧重刑而未坦承犯罪,依杀人罪,判处他1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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