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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洽签两岸和平协议非优先

2012年12月05日 1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5日电 台湾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今天指出,当局整体资源有限,应解决两岸更为急迫议题,洽签和平协议并非当局施政优先项目。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郁琦在书面报告指出,有关通盘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共分3阶段,第3阶段预计于2013年到2014年底前完成。内容包括配合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后续协商进程,循序检讨修正经贸交流相关规定;配合政策需要,研议规划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此部分修法作业,规划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法制化作业);配合两岸关系现况,调整刑事章相关规定。

  报告进一步指出,在当局资源有限情况下,应解决两岸间更为急迫议题,包括两岸经贸往来及扩大深化两岸双向交流所衍生的各项攸关民众福祉与权益的事项。因此,洽签和平协议并非当局施政优先项目。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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