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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阁”案未通过 民进党1年内不得再对江宜桦提

2013年10月15日 15: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会议今天(15日)表决不通过对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的不信任案(“倒阁”案),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1年内不得再对江宜桦提“倒阁”案。

  台当局“立法院”会议上午记名投票表决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对江宜桦提出的“倒阁”案,但45票赞成,67票反对,“倒阁”案不通过。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1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民进党团11日提出“倒阁”案后,江宜桦致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说明对“倒阁”案的立场、听取国民党籍“立委”意见,昨天更率“阁员”以“台湾的未来不能等”为题,发表对“倒阁”案的回应声明,说明他未发动政争、绝无“毁宪”乱政,也对监听事件违失提出检讨。

  江宜桦声明花相当多篇幅谈未来施政构想,预告会适时向外界说明“行政院”下一步施政计划,也希望行政团队“至少有1年期间不受不信任案再被提起的政治干扰,能好好做事”,充分展现拼政绩决心。

  他也点出台湾面临的重大挑战包括“加速经济发展”、“缩短城乡差距”、“建立完善长照制度”及“协助青年圆梦”,说明推动重大施政迫切性。

  6度无法上台施政报告的江宜桦,在“倒阁”案投票前夕,展现柔软身段,以感性与理性记者会方式争取认同,上午更拜会国民党团,展现化解行政与立法部门纷争诚意。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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