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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旁发生死亡车祸 警员站岗10天:心里毛毛的

2013年11月12日 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2日电 “墓仔埔站岗,确实觉得背后凉凉的!”台东县池上乡公墓日前发生摩托车与私家车对撞,造成海端乡广原村长王春发重伤不治。依警政部门规定,警察必须在肇事地点站岗10天,因此这几天都可以看到一组警察在渺无人烟的坟场站岗的特殊景象。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11月6日上午10点30分,台东县海端乡广原村长王春发,骑摩托车返家时,因为抄快捷方式走池上公墓内道路,在转弯处和一私家车对撞,王春发被弹高2米落地,送医仍告不治。

  池上分驻所所长张渊瑜说,依警政部门行政命令规定,警察必须在车祸致死路段站岗10天,于车祸发生时间,每天站2小时,并且实施拦捡,以防再次发生车祸,影响民众观感,另方面也倡导民众注意该危险路段。

  “心里毛毛的,还好不是晚上值勤。”张渊瑜说,警员依规定2人1组,并由所长及副所长亲自轮值带班站岗,到昨天是第5天,当地因人烟罕至,有时2个钟头内都没有人车经过,偶尔有村民路过,也对这奇特景象感到好奇。

  他说,27年警察生涯,还没在公墓站过岗,只有一次池上稻田的田埂路,一名老农骑机车摔倒,当场死亡,他也在田里站岗10天。

  台当局警政部门交通组长朱正伦表示,警政部门确曾行文要求对曾发生死亡车祸路段,警察须在连续10天内加强执法,但他强调执法并非站岗,各县市警局依地区特性和警力,针对“交通热点”安排拦检等勤务,一方面提高见警率防制再发生,另方面也是提醒民众注意。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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