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教官与少女恋爱被告 数万条短信曝光被判无罪
中新网1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某高中已婚严姓教官与女学生谈恋爱,被女学生父亲发现告上法院,被军检起诉,但台湾“最高法院”调查发现,他与女学生互传数千封脸书(facebook)讯息,一万多封手机简讯,认定两人是情侣交往,判决无罪定谳。
严姓教官年约40岁,少女17岁,两人因社团活动而交往;少女经常费尽心思编造说词,瞒着父亲与严姓教官约会。后来,严写给少女的数封情书被少女父亲发现,少女父亲气得控告。
情事被掀开后,学校性平委员会调查访谈,少女仍为严求情说:“我会忍不住想他,我没有保护好他,他有叫我把东西收好,我很自责没收好被父亲看到。”
严姓教官否认指控,表示两人相爱才发生亲密行为,他并没有利用教官或社团老师权势;两人分手后,少女还打电话说很爱他,要和他保持联络。
法院调查,严在脸书上向少女告白时就表明已婚,但少女仍不顾一切与严交往,两人在学校第八节下课或周末约会,多次到汽车旅馆,少女曾在约会后12个小时内,传给严42笔讯息,并说“谢谢你爱我”,称许严姓教官“冒这么大风险还无怨无悔”。
法院参酌少女脸书纪录及双方手机简讯,发现两人交往互动不乏情意露骨言词,少女对严上裸照片称赞“超性感”,少女并以自己性感照片制作成光盘送给严作为生日礼物;两人在半年内,互传数千封脸书讯息,一万多封手机简讯。
合议庭认定,两人年纪相差20多岁,且为教官和学生身份,严与少女固然具有高度道德瑕疵,但两人显然是热恋交往,判决严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