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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党籍案国民党决议上诉 称是不得已的决定

2014年04月10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国民党党籍诉讼一审判决胜诉,国民党党政人士今天说,为党制度长远考虑,采律师团意见上诉,是不得不的决定。

  台北地方法院审结王金平确认国民党籍存在案,3月19日判王金平胜诉。

  4月中旬上诉期限将届,国民党决定采律师团法律意见提上诉,理由是国民党为应诉方,若不上诉,判决就会确定;虽是个案判决,但会产生通案效果。

  国民党表示,站在党整体制度运作、组织架构及党纪效力考虑,决定采律师团意见提上诉。

  党政人士说,国民党是政党,不能视为一般人民团体看待。根据判决书,撤销党籍属会员除名事项,判决书认为要有代表大会过半出席、出席人数2/3以上同意才行。

  党政人士表示,实务上可行性在哪?制度上有运作可能吗?国民党代表大会1年开1次,难道要为每一件党纪处分案,特地开代表大会?党纪处分门槛如果这么高,实务上党纪还有意义吗?

  他说,这样的判决会造成考纪机制与架构调整,整体上要大幅修正,影响非常广。

  党政人士表示,依判决书逻辑,会员除名无法以现有考纪机制议决处分,若溯及既往,会影响过去党纪处分效力,过去被撤销党籍的人,将可主张考纪机制无效,造成非常大影响。

  面对今年年底台湾“地方”公职“七合一”选举(“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与村里长),党政人士说,如果有意参选却未获提名的人,也主张考纪机制无效,违纪参选如何处理?复杂度非常高,影响国民党深远,不仅是眼下争议。

  党政人士说,对判决确定可能造成的伤害,为党制度长远考虑及整体影响,提上诉是不得不的决定。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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