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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两协议声声催 难以上路谁之过?

2014年07月18日 16: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台湾《中华日报》18日社论说: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定8月5日在北京举行,可望为《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创下有利于签署的条件,促使这项协议之商谈在8月中旬重回谈判桌。但受制于台湾当前政治形势,两岸货贸协议即使顺利签署,恐将如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卡在“立法院”而不能上路。

  两岸服贸协议与货贸协议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后续协议重要项目。服贸协议于去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九次两岸两会高层会谈完成签署,协议承续ECFA互惠开放精神,台湾对大陆做出55项开放承诺,大陆对台湾承诺65项开放项目,对两岸服贸具有指标性意义,对后续货贸协议签署也有导引作用。

  根据服贸协议文本规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始能生效,台湾方因此必须送请“立法院”审议通过。然而,服贸协议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议期间,即使国民党允诺逐条审查、逐条表决,但在野党仍基于“逢中必反”意识形态强烈杯葛。甚至在今年3月18日引爆“霸占国会”长达24天的“太阳花学运”。

  在野党与“太阳花学运”声气相求,强力要求将服贸协议退回“行政院”,并诉求建立两岸协议监督机制之后才审查服贸协议。国民党方面同意“先立法,再审查”原则,“行政院”乃提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送请“立法院”审查。在野党“有理无理都不饶人”,对“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极尽杯葛之态事,藉以阻断服贸协议的审议。

  服贸协议与监督条例因在野党长时间钳制而“僵仆”在“立法院”,且因“太阳花学运”过后时局依旧纷扰不歇,致使两岸货贸协议之协商进程受到影响。事实上,今年2月间,两岸即已对货贸协议进行了8次正式商谈,协议条文大部分已达成一致。

  服贸协议与货贸协议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模式而框定,其主要精神在于赋予双方最惠待遇及国民待遇,对台湾的最惠待遇还高于自由贸易协议(FTA)。曾任台湾驻美代表、台当局“外交部长”、台湾“监察院长”的钱复认为“两岸关系位阶高于外交工作”,这是在野党也不能否认的事实;然则,经过大陆不也是台湾融入区域经济体最便捷的道路?

  服贸协议与监督条例因在野党重重阻扰而走不出“立法院”,所幸两岸经合会继今年2月之前,针对货贸协议举行过8次正式商谈之后,在“太阳花学运”纷扰稍歇之时,即将在北京进行下一轮商谈,诚如“两岸猿声啼不住,千舟已过万重山”,只要能将货贸协议条文和产品降税模式达成共同见解,双方正式完成签署应是可以乐观期待的。

  融入区域经济体,时间已不站在台湾这边。大陆与韩国FTA今年底即可签署完成,韩国输入大陆商品将因关税大幅降低而提高竞争力,台湾输出大陆商品必然受到严重冲击,凸显服贸协议与货贸协议的重要性。如果在野党蓄意让这两项协议在“立法院”都过不了关,将成为扼杀台湾经济发展的罪魁祸首。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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