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拉法叶舰回扣案 郭力恒递状盼先扣缴2亿罚金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海军上校郭力恒,因涉及拉法叶舰回扣弊案,除判刑还被并科罚金2亿元(下一步,下同),追缴不法所得104亿元确定;郭日前递状盼检方将他被查扣的瑞士帐户资金,扣抵2亿罚金,免除入监服6个月的易服劳役刑期。台北地检署上周传唤郭力恒,郭反而低调说:“由检察官依法处理”。
缴不出 须服6月劳役
由于北检执行科也传唤同案被告、郭的哥哥郭问天,但郭因病未出庭,检方将等郭问天陈述意见后,最快下个月传郭氏兄弟到案执行。
台湾“刑法”规定,对科处罚金刑,如无力缴纳,可易服劳役,但易服劳役最长为6个月。过去不乏未缴庞大罚金刑,检方最后只能执行6个月易服劳役的事例。以郭力恒而言,被判并科罚金2亿元确定,若他未缴交而入监服6个月的易服劳役,换算每天“坐牢”的代价是111万元。
北检日前接到郭力恒具状陈报,郭称他入监20年,已无资产,请求检方以他当年由瑞士汇回台湾的资金,作为扣抵2亿罚金、余款则作为追缴104亿不法所得部分款项。
郭低调:由检方处理
北检执行科上周为此特别开庭,传唤郭氏兄弟,仅郭力恒到庭。据了解,检方告知郭执行法律的程序,还说若无力缴纳2亿罚金,须再入监服6个月易服劳役。虽郭在陈报状透露希望先执行2亿罚金,免再关6个月的意愿,但面对检方询问,郭点头表示知情,并说一切由检察官依法处理。
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最高法院”今年4月依贪污罪重判郭力恒有期徒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并追缴不法所得104亿元确定;郭问天被依洗钱罪判刑2年,罚金1000万元确定。
因郭力恒去年底服刑20年刑满出狱,所以不须再入监服刑,但仍须被追缴2亿元罚金,及不法所得104亿。检方虽遍查郭力恒的相关帐户,却只追征到1万1518多元,远远不够追缴其庞大罚金及不法所得。
法无明文 北检研议中
事实上,“最高检察署”多年前通过司法互助将郭氏兄弟瑞士帐户的3400万美金(折合约台币11亿)汇回台湾,缴入“最高检”台银公库帐户,北检计划运用这笔钱来追缴郭的罚金及不法所得。
不过,法律无明文规定,检方执行罚金、不法所得的先后顺序,因此这3400万美金是先扣抵2亿罚金,还是作为追缴104亿不法所得,北检仍在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