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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牛奶掺盐杀婴”案二审维持原判 凶手被判20年

2015年02月11日 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台“牛奶掺盐杀婴”案二审维持原判凶手被判20年
    女婴缃缃于2013年11月因高血钠症死亡,检方查出女婴的伯母邹雅婷4次在女婴喝的奶粉内加盐,依杀人罪嫌起诉邹女。图自“中央社”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女子邹雅婷被控“牛奶掺盐杀婴”案,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11日)宣判,驳回上诉。全案可上诉。

  邹雅婷今天未到庭聆判,被害女婴家属也未到庭聆判。女婴缃缃于2013年11月因高血钠症死亡,检方查出女婴的伯母邹雅婷因为和女婴母亲妯娌不和,4次在女婴喝的奶粉内加盐,依杀人罪嫌起诉邹女。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邹女和女婴母亲虽有怨怼,但并无深仇大恨,应没有杀人的故意,依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

  全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经多次开庭后今天宣判。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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