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前“检察总长”因泄密案被判刑一年三个月定谳

2015年02月12日 17: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台北2月12日电 台湾前“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12日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黄世铭泄漏侦查资料,触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三罪,加重改判一年三个月,得易科罚金45万元台币,本案定谳。

  综合中央社、中广新闻网等报道,黄世铭被控在“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及的“司法关说案”(利用关系游说,妨碍司法)侦查签结前,将案情报告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和时任“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后来遭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黄世铭一年两个月徒刑。黄世铭成为台湾方面第一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检察总长”,他因此辞去“检察总长”,调任“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并提起上诉。

  台高等法院发言人周盈文12日表示,改判理由主要是黄世铭第二次向马英九报告时所提交书面资料,一审时认为与第一次当面汇报的内容相同,不另论罪;但依特侦组前检察官杨荣宗二审时证词,黄世铭曾指示增列新的机密内容,因此将黄世铭两度向马英九面报泄密部分,从5个月徒刑加重改判为6个月徒刑,合并执行刑也从一年两个月增为一年三个月。

  据介绍,黄世铭已于上月退休。(完)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