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洪秀柱接受专访:我的两岸主张没偏离台民意

2015年12月11日 08:49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 

  台湾“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的2015年,历经甘苦曲折。她7月被国民党正式提名为“总统”参选人,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开启“两个女人的决战”;10月国民党临时全代会上演“换柱大戏”,换下洪秀柱,征召现任党主席朱立伦参选;沉寂多日后,洪秀柱日前答应出任朱立伦竞选总部联合顾问团总团长,成为朱立伦重要的辅选大将。一连串颇有戏剧性的经历,背后有什么故事和感悟?洪秀柱日前在台北接受《环球时报》专访,讲述了自己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

  环球时报:最近一段时间,您在忙什么?

  洪秀柱:10月17日临时全代会后,我静下来反省,思索哪里做得不够。其间新党主席郁慕明诚邀将我列入新党不分区名单,也有朋友劝我回区域选“立委”,最后我都婉拒。虽然参选区域胜选机会很大,但我不想给党内同志困扰,更不想违背我的承诺离开我深爱的国民党。为了响应支持者的期望,我选择留在党内坚持改革的道路,希望之前失联的同志和离开的党员都能回来,一起携手让国民党变得更好。

  环球时报:当初您为何决定参加“大选”?

  洪秀柱:当初适逢国民党2014年“九合一”败选到2015年年初,党内灰心丧志、士气不振,促使我救党的心更为炽热。因此,初选前夕,我呼吁所谓的天王们要勇于承担;没想到百年政党竟无一人愿挺身而出。我选择站出来参与党内初选,目的当然希望有志大位的台面人物也能共同表示承担的勇气,并且透过民主的君子之争,激发党内士气以及社会对国民党的信心。

  结果没想到只有我和前“卫生署长”杨志良领表,又经联署有效性的严格筛选,以及高门槛的“防砖民调”,可说历经艰难考验,我成功破“砖”而出。虽然最后“换柱”成真,我无怨无悔,更不为己悲,而是心痛党内的民主机制以及竞争的文化,纵使不能引领时代、开创先河,但何以无法与时俱进、树立君子之争的典范呢?

  环球时报:投入选举的过程中,您感到最困难的是什么?

  洪秀柱:有些党内同志不但不相挺,反而跟随名嘴扭曲抹黑,以讹传讹,这是我最感遗憾和难过的。但无论再大的打击,我从未想要放弃,每每看到支持者的鼓励、关心,以及殷殷盼望的眼神,都让我更加坚定。

  环球时报:对于临全会的最后处理结果,您是否有过委屈?

  洪秀柱:委屈或情绪都是一时的,个人有无委屈不重要,台湾未来和党的发展才最重要。我常说,个人生命有限,党的志业无穷,执着于个人小我或陷于权力争斗都没有意义,放手才是解脱与智慧。

  环球时报:您在临全会上演讲时说,在五个前提下签署两岸和平协议。能否详细谈谈您对两岸关系的思考?

  洪秀柱:两岸最简单也最至高无上的价值就是和平,我主张“九二共识”的成果必须巩固与深化,“九二共识”的阶段性功能已经完成,在两岸已经进入深水区时,必须要认真地处理两岸的政治定位问题,也就是两岸到底是什么关系的问题。

  我主张深化或升级“九二共识”的做法就是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以确保两岸的和平发展。我认为,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五原则:第一,协议内容须恪遵“宪法”,以尊重两岸法理现状为基础;第二,协议内容须顾及双方核心坚持的平等与尊严;第三,协议内容须与国际参与、安全议题同时处理;第四,确保和平,协议内容须创造有助两岸和平发展的结构,在创造两岸“共同体”结构方面,可以“文化共同体”作为开端;第五,民意为本,协议内容须得到人民同意。人民必须直接参与是否要和平的决定,以避免日后的纷扰。

  我的两岸政治论述具体主张,完全以事实现状为基础,并顾及到两岸彼此的核心坚持、利益尊严。我衷心地认为,没有两岸关系的伟大和解,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不会有台湾的美好愿景;两岸能够用理性、尊重、包容的态度签署和平协议,可以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树立典范。

  环球时报:朱立伦说,您的两岸政策与国民党长期以来的主张有落差,也与主流民意有所偏离。对于以此为由“换柱”,您是否心服?

  洪秀柱:我认为,我的两岸主张既符合(台湾方面的)“宪法”,也符合国民党的党纲、党章。马英九和习近平在新加坡的会面,也是各自以代表两岸治权的最高领导人身份来进行的,这次会面在台湾内部的民调显示,有绝对多数的认同。这更加证明,我主张深化“九二共识”、追求两岸制度化的和平互动,并没有偏离民意,更没有违反党章。(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萧师言)

【编辑:朱念】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