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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裁决 马来西亚欺诈案18名台籍嫌犯被羁押禁见

2016年04月21日 08:56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 

18名涉嫌马来西亚欺诈案的台籍嫌犯被遣返回台湾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中央社”4月21日报道,台湾台中地检署侦办马来西亚诈骗案,20日传唤日前遭遣返的刘姓主嫌等20人,经过讯问后,检方认为刘姓嫌犯等18人有串供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21日凌晨台中地方法院裁准18人羁押禁见。

  在马来西亚涉诈骗的20名台籍嫌犯日前遭驱逐出境并搭机返台,不过当时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经侦讯后20人皆当场请回,引发台湾社会批评声浪不断。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洪家原表示,因此案非属检察官早期介入、布线侦查案件,且不同以往“人(犯罪嫌疑人)、证(证据)合一”的状况,当时马来西亚警方将查扣的电话、电脑、诈骗转单等物证都交给中国大陆,导致“人、证分离”的情况。

  洪家原指出,当初受理时,“因证据尚未达到实施拘提等强制处分门槛”,所以20名嫌犯返台时,仅能由警方查验身分及约谈询问后饬回。

  洪家原说,台中地检署第一时间即透过“司法互助”程序提出请求,经取得驻外代表处转交相关书证后,20日动员8名检察官、2名检察事务官,指挥台中市警局70名警力,同步传唤20名被告到案。

  洪家原表示,经比对涉案被告说词及相关事证后,检方认为刘姓主嫌等18人涉嫌重大,而且有串证及反复实施诈欺犯罪之虞,经检察官当庭逮捕后向法院声请羁押,另2人则被告知限制出境、出海。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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