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商泰国遭绑案主嫌被判刑14年10个月定谳

2017年02月06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台北2月6日电 前台湾射箭选手苏煜庭伙同他人于2009年在泰国绑架台商邓立威一家5口。台“最高法院”6日依掳人勒赎罪判处苏某14年10个月、褫夺公权9年,该判决定谳。

  该案另有6名嫌犯在泰国服刑,1名嫌犯在台受审。

  综合中央社、《联合报》等台湾媒体报道,2009年,从事纺织业的35岁邓姓台商到泰国投资设厂,母亲、妻子与两个孩子随行;这一家人被在泰经营球类赌博的苏煜庭和台湾垒球协会副理事长林昆汉盯上,伙同另外6人、谎称泰国警察实施了绑架。邓姓台商的父亲获知消息,向台湾及泰国警方报案。

  邓姓台商遭软禁15天,期间被施以电击棒等多种攻击,坚持不屈从支付赎金(绑匪索要泰铢3000万元),后因见到母亲皮包及孩子出生证明、得知家人也落入绑匪手中,无奈改变态度。

  主嫌林昆汉得知邓姓台商与妻子所持的新加坡某银行联合账户内,有基金及股票价值约63万美元,提议由苏煜庭陪同邓妻前往新加坡解约变现。苏男与邓妻抵达银行,邓妻一人上楼后被早已获报的新加坡警方营救,苏男察觉有异离去,搭机返台时遭捕。

  台湾、泰国和新加坡警方联手救出邓某全家5口,并逮捕6名绑匪。主嫌林昆汉在案发后潜逃,2015年2月被台湾警方拘提到案,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现由台中地方法院审理中。

  台“最高法院”指出,苏男没有前科,正当壮年却不走正途,反觊觎他人财富并实施绑架,使邓姓一家人身心俱创;他在该案中监督、促使邓妻汇款,故依“掳人勒赎罪”判刑14年10个月徒刑定谳。

  同伙台籍男子陈志文、张嘉伦及4名泰国人已被泰国法院判刑22年6个月定谳,目前仍在泰国监狱服刑中。(完)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