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中研院”兼任研究员大陆教书被请辞 蓝营“立委”痛批

2019年09月11日 1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11日电 民进党“执政”后不断限缩两岸交流,近期又要推所谓“中共代理人修法”。据台湾《旺报》报道,台陆委会在法案通过前开出第一枪,导致赴人民大学任教的“中研院”前研究员刘孔中“被请辞”“中研院”兼任研究员。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表示,陆委会此举留下选择性执法的模糊空间。

  陈学圣透露,因类似原因,遭“中研院”请辞的兼任研究员至少3人,“中研院”都发生这种情况,让人不免担心,目前在大陆学校任职的台湾学者到底处境为何,会不会抵触法律。为厘清情况,陈学圣个别发函予陆委会、“中研院”,要求其对该个案予以回应。

  “中研院”回函表示,该院法律所研究员刘孔中退休后,先前往新加坡管理大学任教,并在“中研院”法律所兼任研究员,后来法律所接获反映刘孔中于人民大学担任专任教师。“中研院”向陆委会洽询后获知,台湾人民不得担任大陆地区教育部及各级政府所属职务,据此依法行政,将刘孔中“请辞”。

  陈学圣指出,陆委会回函指,台湾人赴大陆大学担任教师,是否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规定,应视个案具体事证,分别审认“组织”及“职务”二项构成要件,“难一概而论”。

  陈学圣痛批,依照陆委会见解,连研究生赴陆求学,在攻读学位期间担任教学或研究助理都有违法疑虑。他呼吁陆委会应承担协助厘清之责,否则单纯赴陆从事学术工作,却莫名其妙就变成“中共代理人”,实有罗织入罪之嫌。

【编辑:王诗尧】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