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界专家批台当局发布的“林毅夫通缉令”违法——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法界专家批台当局发布的“林毅夫通缉令”违法
2009年05月02日 0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 中新社发 yudonghui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1日报道:下个月16日,是世界银行副总裁林毅夫“叛逃”台湾届满卅年。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投书给国民党“立委”张显耀,批“国防部”2002年11月15日对林毅夫发布通缉令,是“违法通缉”。

  林毅夫本名林正义,1979年担任金门防卫司令部马山连连长时,利用助浮工具游到对岸,到大陆后改名为林毅夫。2002年5月,台湾当局一度同意让林毅夫返台奔父丧,但最后并未成行;“国防部”同年11月对他发布通缉令。

  胡致中指出,林毅夫犯“敌前逃亡罪”,在逃亡时即完成犯罪,追诉权时效应自1979年5月16日犯罪成立时起算。至1999年5月16日,届满20年,犯罪行为追诉权消灭。据悉,“国防部”因为林毅夫“敌前逃亡”,事关民心士气,当年并未发布通缉,以“失踪”结案。

  直至2002年5月,林毅夫要返台奔丧,“国防部”才对林毅夫“补发”通缉令,显然是误解法律、违法通缉。胡致中指出,林毅夫的追诉权时效已完成,刑罚请求权就消灭。他认为“国防部”应在维护法治及保障人权之前,面对现实,在法言法,撤销对林毅夫的通缉。

  国民党“立委”张显耀表示,几天前胡致中以“‘国防部’不销林毅夫通缉,重伤民主法治招牌”为题投书给他,胡致中另亲笔写一封短笺说:“我与林毅夫及其家人素不相识,基于人权与法治,写了这篇文章。”日前他已将胡致中的信交给“国防部长”陈肇敏;陈肇敏说,他非常重视胡的看法,“国防部”会“审慎研究”。

【编辑:闻育旻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