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合法妓女户仅剩11家 史上曾有万人空巷景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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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合法妓女户仅剩11家 史上曾有万人空巷景象
2009年06月25日 0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桃园长美巷“天天乐”是目前台湾北部唯一仅存公娼馆。(中国时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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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去年11月,台东最后一家合法妓女户“夜皇都”熄灯关门后,全台“妓女户”只剩下11家、51人。相较1949年全面禁娼前台北茶室、咖啡店等声色场所林立的情况,妓女户万人空巷的景象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妓女户走入历史,只是时间问题。

  台湾公娼制度可追溯到日据时代,日本人在1896年7月间施行公娼制度,次年7月又订定了花柳病预防标准。不过,1949年台湾参与联合国禁贩妇孺及卖淫公约后,当局禁娼扫黄,妓女户不准过户、迁移,因此只要经营者过世,就要缴回牌照,全台25个县市警察局,目前仅剩6个警察局辖内有妓女户,每年递减中。

  6个有妓女户的县市,包括宜兰县4家、台中市3家,桃园县、台中县、台南市、澎湖县各1家,最特别的是,原本桃园去年11月只有6名公娼,今年5月则增了一倍,成了12名,台南市则少了一倍,从8人减到4人。

  其中,素有“台北后花园”之称的宜兰,4家妓女户、19名公娼,仍均高居全台之冠。

  台“警政署”官员坦言,岛内外民情不同,岛内重家庭,重婚姻关系,若成立性工作专区,有多少女人会允许老公去专区,又有多少老公会允许老婆去从娼,况且要如何教育下一代“性工作也是一项工作”,这些都是难题。

  根据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许春金等人,最近所做的一项性交易除罪化评估指出,性交易除罪虽可维护尊重职业选择权,但家庭稳定性也将受挑战,他们建议及早制定性交易管制法;并在“刑法”增加处罚嫖客行为的条文,警察则以消极的作为,对性工作者尽量处以罚锾而非拘留。

  台北大学犯罪学教授周愫娴表示,娼妓是最古老的行业,也是人类本性最真实的一面,不论从历史或当代各地经济政治发展情况来看,维持性工作者的工作权、人权,可能是最好的解决策略。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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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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