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再度延押两个月 二审判决恐将不妙(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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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再度延押两个月 二审判决恐将不妙(图)
2010年04月17日 0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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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7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十六日裁定陈水扁延押两个月,羁押期限到六月二十三日晚间十二点。合议庭指出,如果陈水扁判决有罪,必须考虑将来刑罚的执行;且扁家海外资产未汇回前,扁仍有支配资产的可能性,有逃亡之虞。

  扁再延押两个月 二审很不妙

  法界人士分析,依高院裁定延押的理由,二审判决恐怕对陈水扁不利。如果扁无法在宣判时获释,可能被羁押到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审;但如果最高法院就部分案情判决定谳,扁将面临一边入监服刑、一边打官司的命运。

  高院裁定指出,瑞士检方查扣的扁家账户,是陈致中、黄睿靓以海外公司名义,开设的投资账户及储蓄账户;而这些账户的代表人、授权人,又大都是登记在列支敦斯登、开曼、维京群岛等地的公司,扁家在海外资产的“法律关系”相关复杂。

  陈致中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就向检方表达,愿意将海外资产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冻结,但时过近一年半,仍未能实现,已有可议之处。

  三月十九日高院开庭讯问时,陈致中虽表示已签署文件同意汇款,但因为资产实际拥有者是他母亲吴淑珍,必须由吴淑珍与特侦组协调。陈致中的说辞增添海外资产汇回的变量。

  合议庭认为,扁案判决确定前,扁家海外资金未必得以汇回台湾查扣,陈致中夫妇仍可能支配这些“犯罪所得”,因此无法排除陈水扁得以支配可能性。

  裁定指出,扁家海外拥有巨额资产,陈水扁涉犯重罪,有事实足以认定他仍有逃亡之虞,羁押理由依然存在。

  汇回“海角七亿” 法院质疑扁家诚意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在陈水扁的延押裁定中,质疑扁家汇回海角七亿的“诚意”。检方说汇款回台的时间,关键在于陈致中与海外银行处理投资账户变现的积极度。

  特侦组指出,瑞士检方的发言人都已接受媒体访问,证实瑞士与台湾检察官对扁家被查扣的资金有共识尽速汇回台湾。瑞士检方必须经一定程序,但更重要的是,等扁家在瑞士的银行将投资债券、股票等处分变现。

  高院裁定指出,黄睿靓委托瑞士美林银行在开曼群岛成立的宝昌公司账户,于二零零七年十月经过评估,账户资产达一千一百八十七万一千美元。

  陈致中虽然提出给银行的电子邮件,强调要不计损益、尽速汇回台湾;但银行后续与扁家的联系、往来,包括银行在处分相关资产如涉及亏损时,可能必须再和扁家确认;因此汇款回台关键,在扁家与海外银行联系处理的积极度。

  扁获知延押 静静看书准时睡觉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昨天裁定,再延押陈水扁两个月。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转述,扁妻吴淑珍及扁子陈致中都感到非常无奈,无法接受裁定结果。

  延押裁定书昨天傍晚送达台北看守所,陈水扁似乎心里有数,他获悉被延押的消息后,情绪颇平静,默默地看书,晚间也准时熄灯睡觉。情绪未有起伏,作息正常。

  江志铭说,陈致中再三表示,早已完成海外资金汇回的签署程序,瑞士检方也同意将款项解冻,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剩下的只是款项汇回的进度与时间,高院却以此作为延押陈水扁的理由,扁家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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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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