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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办:机要费案卷证销密未考虑扁提讼政治后果

2008年08月06日 1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8月6日电 马英九决定将机要费案单据及卷证全数注销机密,与两个月前对解密与否未置可否,仅函覆表明同意使用所有的相关卷证,是否前后不一致,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王郁琦今天对此表示,马英九从未考虑过陈水扁扬言如解密就要对马提讼的政治后果。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王郁琦说,前后不同的做法,其实是同一目的,就是让司法能快速而顺利的对此案进行侦查与审理。

  王郁琦表示,当时5月马英九刚上任,施政方面有很多事情,当时收到法院的来函,对于使用相关已列机密的卷证资料如何处理,要求马办决定,但当时马办研究时,有法律实务界人士就指出,要决定是否解密旷日废时,但在未涉解密与否的情况下,仍让司法可以很快进行审理与侦查,是可以做到的。

  王郁琦称,当时的目的就是希望如此就能让司法部门很快就进行相关的审理,因此最后就选择“同意使用”的方式回函。后来包括检方特侦组仍对是否可以使用相关卷证、单据的复制品产生疑虑,因此即函马办,希望最好还是“解密”或“降等”,如此即可顺利作业。因此马办就开始思考虑予以解密或降等。

  他说,要解密或降等仍要时间,必须逐一审视过所有的凭证及数据,不是马上说解密就可以,万一后来真的发现确有涉机密的资料怎么办?马办是等到全部审阅完成之后,才能做此决定。

  他表示,虽然马办也遭受许多误解及攻讦,像是有人说这是马办根本不想作为,或是马英九故意留下这些作为政治筹码等,但这些过程都不能对外说明,一定要最后采取一次作为才能说,只好忍耐。

  至于前述检方特侦组在未解密前仍不敢使用单据等复制品,是否是因特侦组要对陈水扁起诉之用,王郁琦表示,这部分他无法代特侦组讲话。

  有关陈水扁加密的机密,马英九有无权力注销,这部分的法律见解是否完全没有疑义?王郁琦说,因为“机密保护法”赋予领导人这个职位以“机密特权”,而不是特定个人,马注销机密毫无问题。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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