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业余联赛转会制度仿中超 球场暴力“零容忍”
任何一个联赛要想长久就必须要有正规的规章制度。大超联赛能够走到今天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足协的一些制度很多时候都被人们拿来调侃,他们有时也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是大超联赛的制度绝对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它既严格同时也不缺少人情味。
转会 每队三个名额
随着联赛的进步,各队对好球员的需求也在增加。因此每年都会出现球员流动的情况,大超联赛也适时地出台了球员转会制度。
制度规定:联赛一年分春秋两个赛季,每个赛季的间隔期为转会期;每队在每次转会期内,采用3+X(每队转入上赛季在大超公司注册球员上限为三人,转入上赛季未在大超公司注册的球员名额不限制);未协商一致,新俱乐部需向原俱乐部缴纳球员转会费,球员转会费:在原俱乐部效力一年,大超球员转会费上限为5万元,大甲球员转会费1万元,大乙球员转会费3000元;新俱乐部愿意缴纳该费用,球员自愿转会,原俱乐部必须答应球员转出。
3+X的制度实际上是效仿中国足协的5+2的转会制度,中国足协转会制度中的“2”是两名21岁以下的球员,而大超转会制度中的X是大超联赛以外的球员,他们对不在大超注册的球员加入联赛不限制,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球员参与其中。
迄今为止,大超联赛一共发生了5起有转会费的转会事件,其中最高转会费为2万元,5次转会的转会费总额为9万元。其实,大超联赛每年发生的转会不下数十起,很多的转会并没有转会费,有时只是转入球队的老板给另外的球队解决装备或者请大家吃顿饭就可以解决了。
中国足协规定球员合同到期之后就可以自由转会,但是大超联赛里是没有自由转会的,“很多球员踢球,老板不但给补助,还给解决了工作,所以为了保证老板的付出,就取消了自由转会。 ”
暴力 后果很严重
全国很多城市的业余联赛都因为暴力事件而消亡,但是大超能够一直在今天还存在就是因为它对出现暴力事件的处理很严格。
在规定中特别提出,“正确对待裁判员的正常失误,理智对待输赢。足球运动是一项公益性活动,是要不断地提高体育文化意识和足球理念,保持联赛的优良品质和名誉,为大连的足球城品牌争光。 ”
最近几年来,大超联赛一共发生过三起攻击裁判员的事件,这样的概率要远远低于中国的职业足球联赛。第一次是在2012年春季联赛,一支球队的三名队员攻击裁判,结果该队的一万元联赛保证金被当做裁判医药费,当时球员分别被处以停赛两年、一年和当赛季的处罚。后来,三名队员义务到大乙联赛中去当裁判,并且还充当运水工,最后联盟对他们的处罚减半。
今年又发生了一起攻击裁判的事件,在事发下一周的周三,纪律委员会通过全体成员的投票结果,做出了将球队开除出联盟的处罚。之后,涉案球队在网站公开道歉,对受伤裁判积极赔偿,而且还向联盟做出承诺,希望得到原谅。最终纪律委员会组织重新投票,所有60票中有46票同意他们留下。最终,这支球队被处以从大超降到大甲的处罚,当事三名球员被大超联盟终身禁赛!
其实,按照大超的竞赛规则,出现了上述事件,球员是应该被开除的,之所以对他们网开一面是为了业余联赛和职业联赛不一样,“我们不应该用冷冰冰的制度把人家拒绝,而是应该有一些人情味。 ”联赛的创办者之一金海光这样解释。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范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