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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合同纠纷案仍无结果 中能表达庭外和解意愿

2014年04月09日 09:4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高炜)昨天下午,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再次对青岛中能俱乐部与球员刘健的合同纠纷案进行仲裁。令人不解的是,仲裁程序结束后,仲裁委委员、刘健的代理律师及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代表均三缄其口,仅透露仲裁仍无结果。据了解,中能俱乐部表达了庭外和解的意愿,仲裁委初步同意中能的请求,并希望中能在两天内拿出一套令中能和刘健均满意的和解方案。

  昨天参加仲裁的有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总经理纪玉杰,刘健委托的两名律师以及仲裁委委员。两个多小时后,相关各方陆续走出仲裁庭。面对记者的提问,各方均三缄其口。仲裁委员会的一位委员表示,“足协新闻办会发布公告通报结果的。”

  据了解,中能代表在仲裁过程中表达了庭外和解的意愿,仲裁委初步同意并希望中能两天内拿出一套令中能和刘健均满意的和解方案。如果中能和刘健仍不能达成和解,仲裁委将在近期内做出最终的仲裁决定。

  刘健目前在广州随恒大队训练,由于合同纠纷,他至今不能代表该队参加正式比赛。恒大高层已表态,只要足协认定刘健属于“自由球员”,恒大马上就为他注册,以便让他尽快能参加中超比赛。

  刘健与中能之间的合同纠纷产生于今年初。1月3日,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公开宣布,刘健正式加盟恒大。当晚,中能发表“关于刘健私下签约恒大事宜的声明”称:“刘健系我俱乐部职业队签约球员,合同期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从未就该球员转会事宜与我俱乐部进行正面接洽,我俱乐部也坚决不同意该球员转会。”

  次日,刘健公布了自己所持的两份与中能的合同。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乐部实际执行的,2014年1月1日到期,即所谓的阴阳合同。他还否认了那份签至2017年合同的真实性,表示未与中能签订过任何续约合同。他甚至指出,这份合同上他的签名是伪造的。

  此后,刘健和中能均向足协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2月下旬,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过程中,中能出示了那份与刘健签订的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合同原件。该合同上刘健签名的真伪成为这起纠纷案的关键。日前有媒体披露,足协从司法鉴定机构获得鉴定结果,合同上的刘健签名系他人伪造。若真如此,足协将判定刘健为“自由球员”,而中能将面临严厉处罚。

  不过,中能迅速作出回应,强调合同真实有效,并表示,“目前,关于刘健合同仲裁未完全履行全部仲裁程序,一切均应以最终仲裁结果为准,在此之前的任何言论都不负责任。”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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