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0日,北京奥运会上演中美男篮大战,众多媒体、观众前来观看,座无虚席。图为姚明盖帽。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在观看奥运会中美篮球时,正在服刑的吴超因情绪激动而误伤狱友。近日,吴超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2008年8月11日20时30分许,21岁的吴超在昌平区看守所监室内观看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中美女篮半决赛过程中,因情绪激动,用拳头打在了坐在其前面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洪中后腰部,致使其弥合性腰部外商、失血性休克、脾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超无视国法,过失致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吴超曾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在法庭上,吴超表示自愿认罪。他说,自己和受伤狱友无怨无仇,自己当天在观看比赛时情绪过于激动,只是随便打了两拳,便将坐在前排的狱友打伤。吴超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却没有赔偿能力。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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