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比基尼"亮相水立方 该否谴责网友激辩(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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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旗比基尼"亮相水立方 该否谴责网友激辩(图)
2009年06月18日 17:00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水立方惊现国旗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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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中也明文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样一场国旗比基尼的泳装秀算不算玷污国旗?该不该受到谴责?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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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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