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解除教养回家 劳教期间低调懂事守纪
2012年09月20日 09:0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前天获悉,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已被解除教养。据了解,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其在劳教所期间未搞任何“特殊”,在劳教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无一落后,甚至展示了艺术才华。
2011年9月6日晚上9时,15岁的李天一和18岁的苏楠,在北京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的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天一、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审查中,李天一、苏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李天一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同时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