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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反告杨某挑逗在先 自称无意为儿子开脱

2013年08月09日 09: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赵琳琳)“李某某涉轮奸案”又有最新进展。李家法律顾问昨日微博发帖称,梦鸽女士已经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对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

  受害方律师则在微博上称,李某某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到涉事酒吧,酒吧一负责人表示,事件发生后,张某早已离职,酒吧目前尚未请律师,未来如有需要不排除请律师的可能。

  梦鸽:无意为儿子开脱 只求还原真相

  梦鸽昨日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控告信内容,称“无意为儿子作任何开脱,只要求还原一个真相”。

  在这份控告信中,梦鸽称这起事件为“卖淫嫖娼活动”,称“杨某某用头发遮脸,装醉”,在进入房间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过量,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梦鸽称,在两天时间里,酒吧总经理岳某、副总经理丁某某,值班经理张某某和女孩杨某某等人分别给李某某、李双江、李家司机、李某某的朋友李某打了近二十个电话,并发短信勒索。

  对方:如果真有证据就没有必要公开

  受害者的律师田参军昨在微博上回应称,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内容公开。

  他还在另一条微博中表示,“李家的法律顾问曾说过,‘经授权,关于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涉案酒吧:事态继续发展将考虑请律师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上该案涉事酒吧,酒吧一位丁姓负责人表示,张某确曾在酒吧工作过约半年左右,但在该案件曝出后已经离职,“他不是经理,就是一个服务员,并且早已离职。”

  他表示,如果事态继续发展,如果有需要,不排除会请律师,目前尚未商定。在他的印象中,张某“只是个很基层的服务员”,“就是个男孩,二十出头”。其还表示,此事对酒吧确有负面影响。

  梦鸽:陪酒女进酒店后遮发装醉

  本报讯 梦鸽通过媒体公开的控告信内容称,当晚,除王某和李某之外,其余均为未成年人。酒吧业务经理宋某殷勤接待,并招呼杨某某、徐某某到包间陪酒陪唱。在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并进行挑逗。服务员张某当场表示,杨某某可以出台,出台费为1000元。

  梦鸽称,此后,在位于金源燕莎的金鼎轩吃饭时,杨某某亲自点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并提着小挎包自行上了一趟厕所,后自行走回。杨某某在桌子上趴了一两分钟,然后喝茶,用手梳理头发。

  梦鸽称,杨某某与其余5名年轻人一起来到湖北大厦,从正门进入酒店大堂登记并走进8915房间。在此期间,杨某某用头发遮脸,装醉。

  梦鸽称,进入宾馆房间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过量,杨某某主动挑逗,以促成性交易行为。次日早上8时,李某某等人离开湖北大厦,并与张某打电话,告知已按约定给杨某某2000元。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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