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陈剑坚称是张艺谋“大舅哥”:跟陈婷是同父异母

2013年11月27日 09:51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本报报道了“导演陈剑-Hero”以张艺谋发言人身份回应张艺谋超生事件,但张艺谋工作室方面称陈剑是个冒牌货。昨日,陈剑发微博回应,坚称自己跟陈婷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陈剑在微博表示:“我曾在今年7月说过,我大舅子身份取决于你跟陈婷的结婚证,你们有证我就是、你们无证我就不是!”他称自己跟陈婷是同父异母亲兄妹。“我是个私生子,我的户口上不了陈婷家的户口簿,陈婷的母亲不喜欢我,同时我跟父亲也没有建立起父子感情,我只跟陈婷有接触。民政局发不了‘舅子证’或‘亲戚证’,让我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我想只能拿我的照片跟陈婷的照片作比对,看看我们是否有兄妹相,还有就是DNA检测。”

  陈剑还提了5个问题以证明自己的身份——“1.为什么我陈剑的生日跟你所拍《英雄》的首映是同一天(12月14日)?2.为什么我陈剑前妻的生日跟你所拍《英雄》的公映日是同一天(12月20日)?3.为什么我跟前妻的结婚登记日跟《英雄》音像正版商首发枪版的日子是同一天(1月11日)?4.为什么我女儿的生日跟你所拍《山楂树之恋》的公映日是同一天(9月16日)?5.为什么《英雄》在经我“盗版”后10天创造两亿票房?如果我不是陈婷的哥哥,我会帮你吗?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你怎么可能把你电影的重要日期定为我的日期?世上有这等巧合吗?”

【编辑:蒲希茜】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